國稅局、執行署、行政法院三面追殺?成為1/2民眾的生活日常?

【讀者投稿】蔡總統2021年元旦談話提到,身為總統最重要的責任是:讓大家如常生活;並說:從戰後的百廢待舉中,創造出經濟奇蹟、民主奇蹟的故事。這些經驗都告訴我們,只要有光、有水,有縫隙的地方,就可以長出希望的玫瑰。然而,倘若連如光、水、縫隙的機會都被剝奪!如何能如常生活?

據計2009年人民欠稅欠費被強制的案件有459萬件,至109年11月已新增超過1400萬件,若以全台2300萬人口平均,有一半以上的老百姓面臨被強制執行的窘境,不禁令人質疑,台灣人民都愛欠稅欠費嗎?抑或是行政層面出了問題?更凸顯1/2以上的民眾生活在恐懼與不安之中,難道這就是小老百姓的生活日常?

一對母女搭帳棚夜宿凱道周邊,在國慶前夕被驅離,才爆出驚人內幕,原來家住桃園的這對母女住居被法拍已無家可歸,想到總統府周邊有便衣警察「保護」,因此選擇相對安全的街頭露宿;另一案例,為了孩子的教育環境初次買房,因屋況不佳賣掉,卻遭奢侈稅霸凌,加計罰金要將近1千萬,一個小老百姓,怎麼可能一下子拿這麼多錢?最後不但被強制執行,跟先生離婚收場,還得獨立撫養三個孩子。而台灣目前仍有超過2萬人繼續遭此惡法荼毒,苦不堪言。

有位專長設計軟體卻回不了家鄉的優秀台灣青年,因經營的公司連年虧損,102年倒閉後就長年在海外工作,?想到103年國稅局「故意略過」每一筆公司實際買入的成本,被惡意核課5千多萬元的天價稅單。以他當時連50萬元都拿不出來的經濟困境,訴願要先繳納稅單金額的一半,才能避免財產被強制執行的情況下,他可能也沒有「救濟」的機會了!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Osnabrück)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曾批判,台灣的整個租稅制度就是一種惡法,動輒數十倍、百倍、抄家滅族式的罰鍰加天價的稅單,訴願還要繳一半,當你沒有能力繳一半時行政執行署就已經開始查封了,所以台灣在嚴格意義上是沒有訴願制度的;他強調,在德國人民享有絕對的居住權,政府不能查封人民自住房屋,若非得拍賣人民資產,也不能超過人民總資產的1/2,充分保障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和居住正義。

民主、人權看不到、摸不到卻像空氣般重要,沒有了民主、人權你的命、你的財富、你的一切,隨時可能消失。中華民國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台灣殺雞取卵式的課稅重罰,以及訴願要繳一半、勝訴率只有6%的行政救濟,人民只要輸一次就死,稅捐機關輸了還可以無限次重來,「國稅局」「執行署」與「行政法院」三面追殺,造成萬年稅單,稅災哀鴻遍野,人民在夾縫中求生存。

人民要的很單純,能夠吃得飽、睡得著,一份安定的工作,不再恐懼飛來天價稅單、莫名帳戶被扣款,不再擔心遮風避雨的住居被法拍,安居樂業的如常生活,這些不是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與人民的基本權利嗎?在21世紀民主法治的台灣竟成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