箝制言論自由立下反民主高牆

【自由撰稿人】萊豬議題舉國喧騰,主張萊劑對人體有害的蘇偉碩醫師日前收到警方偵訊通知,蘇醫師認為衛福部此舉是要壓制反對言論,並且對於動用警察機關恫嚇人民感到悲哀!民團也質疑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制度為什麼失靈了?

有一句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2020秋鬥總指揮林子文也表示,人民僅以堅定意志守護民主自由與科學的價值,不向威權黨國屈服。

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之言論自由應予保障。但是,挾公權力打壓人民不只蘇偉碩醫師一例,9月19日竹北六家派出所以「現行犯」濫權逮捕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黃媽媽,這名年約60歲老婦人只是站在一塊空地上安靜舉牌表達訴求,卻在沒有告知任何罪名下,遭10多名警察強行帶回警局,志工想以手機錄影自保,警察還直接嗆聲:「誰錄影我就盤查誰!」可憐的黃媽媽就被警察疲勞訊問6小時後,還遭移送新竹地檢署漏夜偵訊至半夜,甚至檢察官做出「限制住居」處分,剝奪其人身自由權,當晚上百名警政署保安警察包圍前來營救黃媽媽的法盟發起人前台大教授陳志龍與數十名志工,凸顯出國家暴力已悄悄在台灣築起一座反民主高牆!

竹北事件焦點在標語:「李貴芬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因為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在7月底執行拍賣太極門土地時違反正當程序,未經二次減價,就直接在第二次拍賣流標後將土地收歸國有,此舉引起太極門弟子嚴重抗議,身為公權力執行者違法亂紀,致使人民財產損失,難道無權質疑嗎?刑法第311條規定: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屬善意發表言論者,不罰。況且早在3月底,明知太極門假案為枉法裁判,可依職權申請停止執行,然新竹執行署還主動發函行政執行總署請求瓜分獎金二分之一,貪圖績效獎金躍然紙上,行為顯然可受公評,不是嗎?

政府夸夸其詞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但是,誠如陳志龍教授評論,太極門土地遭違法拍賣是行政執行署與國稅局聯手違法濫權的強搶民產行為!違法濫權之犯行共有十項之多,當政府控制媒體,限縮報導不利政府機關負面消息時,不堪的一面事實依舊存在,箝制言論自由,不如以誠實面對問題代替築高牆,才是良心政府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