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勝安公園還地於民 吉安鄉公所兼顧居民與地主權益作適性拆遷

【記者李建呈 / 花蓮訊】文小二學校預定地 (勝安運動公園)經內政部公佈廢止徵收還地於民,18筆土地變更已全數登記為私人所有,吉安鄉公所召開地上物拆遷說明會。吉安鄉長游淑貞表示,在過去代為管養期間,公所為公園用心建置及爭取各項設備設施供鄉親使用,期望結合土地所有權人意見,並同時兼顧附近居民環境品質權益,作為後續拆遷規劃參酌依據。

吉安鄉公所舉辦地上物拆遷說明會,由吉安鄉長游淑貞主持,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長盧谷砳樂、吉安鄉公所建設課長吳印浴、學校土地管理單位北昌國小校長陳俊雄代表出席,凝聚土地所有權人共識,彙整需求作為後續拆遷依據和多思維溝通。

游淑貞指出,吉安鄉文小二為北昌國小分校預定地,早期徵收後,學校因少子化等因素長期未開發,由公所代為管理及養護,供社區當作運動公園休閒使用。花蓮縣政府經內政部核定廢址徵收後,18筆土地相關所有權人已在108年11月份繳交早期徵收價款予縣政府,已全數登記在私人土地所有,鄉公所願意全力協助拆遷作業,並維護鄉容品質。

吉安鄉公所長期以來爭取經費,投入各項建設及體建設施,將勝安公園不僅打造為社區型公共空間,更享譽全國槌球、軟網好手的比賽勝地。游淑貞不捨表示,吉安鄉公所在勝安公園規零之前,秉持著負責任的態度協助將地上物移除,回歸乾淨素地還地於民時,要讓社區視野及生活空間有感連結,達到環境永續發展。

游淑貞強調,拆遷地上物須兼顧適性環境品質及社區居民權益作為整體考量,還地於民後,鄉公所善盡地方政府之責,期望地主負未來管養責任,在都市計畫尚未完成變更前,維持現地美觀及整潔,鄉公所也會為民眾做好監督把關工作。

勝安運動公園在吉安鄉勝安村,面積約1.65公頃,周邊為住宅區,是許多居民從事休閒活動的首選之處,設施有休閒步道、老人槌球場、籃球場、網球場及草皮等。游淑貞說,公所已於光華運動公園規劃配套園區,建置多功能用地,未來將提供更多運動親子休閒空間,落實社區公園化、公園社區化的幸福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