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偷燒廢棄物臭味瀰漫 環保局查證後將依法告發

【高雄訊】環保局昨(3)日晚間接獲兩起陳情大社區殯儀館周遭有燃燒異味案件,並第一時間派員前往稽查,環保局人員於23時20分會同陳情人抵達,現場確有燃燒情事,惟通往焚燒地點之道路有圍籬阻隔且設有監視器,人員立即通報警察局於00時20分抵達現場協助,因現場警方無法判定為私有道路或公有道路,故於現場再通報消防局於00時40分抵達現場滅火,並已立即撲滅火勢,經現場檢視其燃燒物大部分為廢竹葉及椰子殼,另查現場並無燃燒行為人,環保局於今日上午將再前往現場查明土地管理人是否有燃燒情事,若違規屬實,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告發處分。

上述案件為民眾燃燒廢竹葉及椰子等廢棄物,而行為主因多為貪圖便利性,就地進行燃燒。露天燃燒會產生大量濃煙,其成分包含大量二氧化碳及懸浮微粒(PM2.5),除使空氣品質惡化外,亦造成呼吸道感染影響人體健康,其濃煙嚴重者則降低道路能見度,進而影響行車安全,若造成交通事故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環保局呼籲各政府機關、學校及農民等相關單位切勿露天燃燒廢棄物,可委由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處理,一旦經環保局查獲違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個人行為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罰鍰;工商廠、場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另環保署也獎勵民眾舉發非法露天燃燒,只要經環保機關查證屬實者,每案最高可領取300元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