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三重派出所警員陳芝穎於日前擔服20時至22時巡邏勤務,接獲大同派出所轉報聲稱三重區正義北路○號前,有一民眾需要警方協助,遂前往查看發現一名行動不便之女子,該女聲稱因電動輪椅電量耗盡,且身上沒有攜帶充電設備,並且電動輪椅無法手動前進,故請求警方協助攙扶至附近公車站搭乘公車,陳員便上前關心,與善心民眾協力攙扶女子,至重新路二段69號附近之公車站,因路程不近,在行走過程中也持續關心女子之身體狀況,了解後才發現該女子因行動不便,只能到處東奔西走賣玉蘭花維生,年關將近希望能多賺點錢好過年,便從蘆洲區集賢路的住家坐著電動輪椅至三重一帶販賣玉蘭花,沒有想到電力會耗盡,又沒有帶上充電設備,十分著急,深怕自己回不了家,還好有女警主動前來幫忙,待公車來臨時和司機一起幫忙女子將電動輪椅搬上公車,並通知蘆洲友人攜帶充電設備到下車點,將電動輪椅充飽電讓女子可以安全回家,女子對警方的關心及幫忙表達萬分感謝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