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擅自加裝座椅 當心受罰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主擅自在貨車上加裝座椅當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視為移用使用牌照,如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應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該局舉例說明,李君有1部2000cc貨車(使用牌照稅為3,600元),自行加裝座椅當客貨兩用車使用,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如果李君開車上路被查獲,除應按日計算補繳差額稅款外,另會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即2000cc小客車使用牌照稅11,230元X2=22,460元)。

該局提醒民眾,車輛如有改裝,請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款後再上路,以免受罰。如有任何使用牌照稅問題,請洽稅務局電話373561、373562、37356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