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訊】馬公警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詹友豪、陳明達1月4日4時許至轄內一處民宅處理家暴案件,由於家暴行為人泥醉且持續向同居人施以言語暴力,詹員為保護被害人生命、身體之安全,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向該民實施保護管束,惟其不願配合警方,甚至出手反抗拉扯,造成詹員鼻樑、右側膝部及頭部等多處受傷,嗣後經醫師包紮治療,已暫無大礙。
馬公警分局長廖修鴻獲知詹員因公受傷訊息,便於同(4)日20時許至光明派出所頒發慰問禮品以體恤其因公執勤受傷,並對詹員勇於任事之態度,予以肯定與鼓勵,同時也感謝所內同仁平時不分晝夜地守護治安、交通,讓轄內民眾得以安居樂業,最後,更提醒所有同仁爾後遇類似案件必須以優勢警力控制現場,並確實做好「自身安全、人犯安全、案件安全」之三安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