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訊】多項交通新制於108年10月1日起正式上路,包括新增或修訂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超速、電動自行車主若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之罰則,以及駕駛未禮讓視障者、和轉彎未打方向燈等都將加重罰鍰。
新北警汐止分局針對新修訂之道路交通管理除處罰條例於9月底即透過群組及派出所巡邏警力針對用路人及轄內民眾加強宣導,另汐科園區、樟樹灣工業區、保長工業園區等地外籍移工較多,不少外籍移工朋友以電動自行車及腳踏車為交通工具,為了提醒最新的法令規定,汐止分局特別由交通組組長率派出所同仁,於108年9月起加強宣導「騎電動自行車要帶安全帽」、「勿超速」、「勿任意改裝、增減電動自行車主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等新制規定,避免受罰,同時也增進行車安全。
汐止警分局亦於新制上路首日,於轄內易發生車禍路段加強取締,同時也再次呼籲民眾,行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發生危險又傷荷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