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於9月22日接獲民眾通報,位五股區中興路一段某一工廠飼養犬隻,9月17日疑似遭人用槍枝射擊,動保處隨即前往緝查,該犬隻全身有3處射擊痕跡,所幸巫姓飼主搶救及時,犬隻脫離危險,動保處目前已取得涉嫌人犯案畫面,會同當地更寮派出所、興珍里長鄭國榮調閱附近相關監視器,一旦調閱到車籍資料,後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巫姓飼主表示,9月17日案發當日晚上10點30分左右,飼養在自家工廠前私有空地2隻狗突然哀嚎不已,前往一看發現名字為將軍黃狗瑟縮哀號,口鼻血流不止、無法動彈,另一隻黑狗則狂叫不已,經緊急送醫,發現黃狗全身體表有3處彈痕,分別在肩胛骨及頸部各有0.5公厘的傷口,X光片檢查肩胛骨、頸部及鼻腔內皆留有疑似鉛彈之彈頭,所幸這些鉛彈沒有傷及要害,目前該黃狗仍在照護醫療中。
經調閱鄰近工廠門口監視器畫面,發現22點22分確實有不明人士騎著機車在私人土地圍欄外徘徊,並從機車車座內取出疑似槍枝物品,掀開圍欄上的帆布朝犬隻方向射擊隨即離去,29分左右又折回來,直接騎車進入私人土地,一樣從座椅下取出物品,走近狗屋後隨即騎車離開,此時屋主聽見犬隻狂叫不已,前往查看發現受傷犬隻蜷縮嚎叫不已。動保處檢視犬隻受傷情形及x光片,發現傷口疑似鉛彈射擊所造成,隨即陪同飼主至更寮派出所調閱所有路段相關監視器畫面,興珍里長鄭國榮也協助飼主挨家挨戶查看監視器,希望能找到目擊者及涉嫌人。
動保處表示,本案受害的飼犬能搶救成功,實屬不幸中的大幸。若是傷及頸動脈,很有可能會死亡。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至動物身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喪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並呼籲民眾尊重生命,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