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結合地方法院、兒家協會攜手推動離異父母共親職研習

【花蓮訊】花蓮縣政府今(19)日於花蓮縣社會福利館舉辦「離異父母共親職-花蓮縣戶政人員、家事調解委員及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研習計畫」,縣長徐榛蔚在民政處代理處長李葳陪同下與戶政人員、調解委員共同參與此次研習,並希冀培養第一線人員成為種子教師教導離異父母共親職的觀念,讓孩子們仍能在充滿愛的環境中快樂的成長。

徐榛蔚表示,花蓮縣政府在104年台港兩岸論壇時就探討過「離異父母共親職」這個議題,可謂走在全國最前端,更首創全國於縣內各戶政單位撥放3分鐘離異父母共親職教學影片,她強調,這已不是夫妻問題而是兩個家族與孩子的重大問題。

她也提到,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法院裁判離婚、一種協議離婚,若有婚生子女更涉及到親權歸屬的問題,因此今日才會請花蓮縣十三鄉鎮市,第一線戶政人員、調解委員來研習,未來更希望加入村里長及學校單位成為種子老師,讓他們教導離異父母,即使離異,對於子女的成長仍須共同分擔照顧、教養的責任,整體社會氛圍才能更加友善進步。

民政處代理處長李葳指出,多數離婚協議係由當事人自行擬定,為快速完成離婚手續,或缺乏正確法律觀念及離婚談判現場的權控關係下,很容易導致對子女親權行使的規劃不周,或訂定顯失公平之協議內容。近年花蓮縣政府積極推動「離異父母共親職」理念,倡導離婚父母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作為優先考量,形成合作式的同盟關係,共同承擔未成年子女的照護與教養責任,「合作探視,親情延續」是離異父母給孩子最大的寬慰。

對於當今台灣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縣府特別在社會福利館辦理「離異父母共親職」研習課程,聘請花蓮地方法院家事庭庭長陳雅敏講述「離婚父母之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及會面交往之安排」,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秋芬暢談「離異父母共親職對兒少身心之影響」;課程並邀集各鄉鎮市戶所人員、調解委員與法院家事調解委員與會,共同分享實務經驗,增進相關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