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針對東森新聞報載行車糾紛,疑似有惡意逼車危險駕駛行為,由交通組長說明相關規定並宣導民眾交通相關處罰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
本案發生於(25)日凌晨2點50分,本分局同仁於疏洪東路(往五股方向,接近穀保中學)發現營小客之計程車司機與兩輛普重機疑似發生行車糾紛(雙方互控有逼車行為),本分局同仁當場予以攔查並將隨後抵達之計程車司機一併帶往派出所處理。
經檢視司機行車紀錄器及同仁密錄器,發現普重機(車號:9*2-*CY、M*Z-**53)未攜安全帽另(M*Z-**53)有危險駕駛行為(43條1項3款-任意變換車道,以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依法告發,共計3張罰單。
三重分局呼籲,暑假青春專案期間,本分局每日00-06時(假日22-06時)針對轄區疏洪道(往新莊、蘆洲方向)青少年易聚集夜遊熱點,均有編排防制危駕勤務,以防止飆車及危險駕駛行為。
同時呼籲民眾除針對家有未成年青少年深夜外出加強約制外,並不定時與環保、監理機關執行聯合稽查勤務,另民眾亦可提供相關照片、影片(行車紀錄器)至臨近派出所或本分局交通組(02-89818906)提出檢舉,本分局將審核後據以告發違規行為,同時針對道路之違規行為,另亦可逕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https://tvrs.ntpd.gov.tw/Home/Report」提出檢舉,現為全民監督時代,在此也呼籲民眾駕駛車輛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違規,以維用路人權益及安全,並避免違規受罰,三重分局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