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徵選(第4次)

澎湖縣政府辦理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徵選,將錄取1名。報名資格條件:一、具原住民身分。二、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具族語教學能力者(如曾擔任族語教學人員,需檢附相關證明資料)。

報名日期:自107年7月10日起至7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方式:本案徵選一律採通訊報名,有意者請以限時掛號郵寄各項證件及報名書表。郵寄地址:88043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收件人請寫「澎湖縣政府民政處收」,並註明:『報名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遴選』。應試日期、時間:107年7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時。應試地點:澎湖縣政府(馬公市治平路32號)。本案聯絡電話:澎湖縣政府民政處、電話:(06)9274400-323。
相關資訊、簡章請至澎湖縣政府民政處網站徵才公告下載。